問題: |
為了甚麼? |
1 |
因為我覺得黑膠唱片的聲音,本來就比一般的音樂CD更為悅耳,主要原因是錄音混音時針對CD特性處理,大部分時候都不是CD規格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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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有些舊唱片,由於唱片公司覺得重新出版CD也沒有市場或銷量考慮,所以不打算重出C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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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黑膠唱片的模擬錄製方式,相對於數碼比較簡單直接,只有RIAA曲線特性,沒有繁複的數碼工序,理論上聲音較容易還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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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唱片公司已經結業,或母帶已經遺失、損毀 |
問題: |
這樣做合法嗎? |
我不是律師,以下是我的個人推斷,不一定正確,最好請教一下你的法律顧問。
如果你擁有該張唱片,即是你已經獲得唱片公司的許可以『個人』身份去使用該唱片,如果你不是公開廣播、上載到互聯網或和複製發售,我個人覺得沒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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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 |
為甚麼不直接從CD碟Rip出來,而要這麼麻煩呢? |
1 |
CDDA格式是以44.1KHz的取樣率(Sampling Rate)去分割音樂資料,而黑膠唱片是模擬(Analog)信號,理論上可以在轉換成數碼時把取樣率提升到48KHz甚至96KHz,以更多的數碼空間換取更仔細的分割,達到更傳真的效果
*因考慮到檔案大小及處理時方便,我個人使用48KHz/16b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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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許多舊歌再重出CD時,因製作人的觀感,可能會有後期處理,例如加入均衡(Equalize)或殘響(Reverb),以補償舊錄音的所謂『缺憾』,問題是這樣做已喪失了原曲的味道,已經不是各位當年聽這歌曲時的『原聲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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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市面的廉價CD唱盤質素很差,光碟的機械部份邊唱邊震動,內置的解碼可能只是一塊小小的廉價晶片,相對來說黑膠唱片重播更能獲得“比較上”傳真的聲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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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 |
已經是202x年了啦,音樂串流下載服務不是很多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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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人的製作標準,有他人的考慮和做法,我相信自己對質素的判斷,況且我比較過聲音之後,仍然覺得自己的製作比較謹慎可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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